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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快乐的美人瑜及各位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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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o:快乐的美人瑜及各位麦友

根据麦田助学部资助学生的注意事项中第四点要求:两日内助学部志愿者联系不上,而又未主动联系助学部志愿者,未能办理结对手续的,视为放弃,助学部有权移交下一位回复者;
快乐的美人瑜在6月28日助学部公布的安徽贫困生资料中抢到一个孩子,学生编号是A0204李怀明后至今尚未和助学部取得联系,故此我们视为放弃资助。
根据事项的原则,我们有权将此孩子的资助权移交下一个回复者,即79楼的兔小乖 ,请兔小乖 和助学部联系,谢谢!

2011年7月2日
麦田助学部敬上
发表于 2011-7-3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呃————
以后不能不辞而别了,
后果很严重啊!!!!
发表于 2011-7-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有什么特殊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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