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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雷锋”的加减乘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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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公益人士,对“活雷锋”,官方的宣传习惯上是树为道德模范。本意也是希望更多人学习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希望给“活雷锋”做乘法,让更多的“雷锋”出现。在民智未开的革命英雄主义年代,这种宣传的确也起到了一定的“乘法”作用。如今社会大环境已经有了根本变化,而官方的宣传手段没有与时俱进,树道德模范的做法起的反作用可能已经远远超过其正面作用。

毋庸讳言,如今好多媒体为了制造卖点,在宣传“活雷锋”时张大其词,严重脱离实际,甚至不惜造假说谎。本来人都是有七情六欲有弱点不足的,他们却把当事人描述成不食人间烟火、六亲不认的非人类。本来是大家集体的功劳,他们往往把功劳记在他一人头上。本来是个弱势群体,非要说他能力高强法力无边。这样的宣传是给“活雷锋”们做减法,让他们脱离群众,让其团队离心,导致他们越走越孤独。道德模范们承受着巨大的道德压力,为了维系名誉只好加倍努力奉献,许多人被逼无奈,作为越来越激烈、极端,最后走投无路,油尽灯枯。看到他们这种结局,不知还有多少人敢以他们为榜样。学习道德模范只好挂在嘴上,说一套做一套。这简直是在做除法。让“活雷锋”越来越少,让社会风气越来越虚伪,道德越来越败坏。这样的宣传应该成为过街老鼠。

公益人士、活雷锋不是不能宣传。宣传要实事求是,要人性化,要考虑到当事人作为、事业的可持续。在宣传而外能给当事人将来做事以实际的协助就更好了。这是做加法。树立的道德标杆不能脱离实际,让普通人想学习也可望而不可及。宣传道德以外,更要宣传可以广泛推广的做法,让很多人都可以效法跟进。这就是做乘法了。

最近很多媒体在报道湖北长阳县资丘镇的乡村教师“英子姐姐”。英子姐姐组建一线助学团队,通过网络和国内外人士合作,资助学生四百多人,资助额八十多万元。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英子姐姐”当然是个“活雷锋”。昨天看到一条消息,湖北省团委为了支持英子姐姐助学,在希望工程账户上开设了“英子姐姐助学基金”。这是湖北首个“草根”公益助学基金。

这条消息令人眼前一亮。这次团委工作有进步,没有简单地给当事人套一个道德模范的帽子感动一番完事,而是更多地把眼光放在技术层面,着眼公益事业的未来发展,为当事人开展活动清除身份障碍。这就是在给民间助学人士做加法。建立这个基金也为有效结合民间和官方的公益资源、建立规范的现代NGO做出了尝试。如果基金运作顺利,则做法可以推广到其他地区。苟能如此,那就是给助学事业做乘法了。

此事做得好,也可以给希望工程做加法。以往的众多的负面消息极大地损害了希望工程的公信力。相信团委会以此为一次契机,接受社会监督,在内部管理和公益长效发展机制上做出有效探索,踏踏实实为贫困山区做事。这有利于团委重新建立社会公信力,也是为湖北人争光。

英子姐姐这个事情,如何给她和她的团队做加法和乘法,觉得民间官方各界人士也都可以继续探讨。英子姐姐还需要哪里具体支持?社会各界可以群策群力。英子姐姐和她的助学伙伴也必然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和研究,比如一线义工都说难找,英子姐姐是怎么建立团队的;山乡义工如何利用网络助学;助学从著名景区开始做的可行性(资丘位于清江画廊景区)。这些经验能很好总结、升华并大力推广,就有可能促进更多地区的助学工作的蓬勃开展,让更多的农村学生受益。这恐怕也是英子姐姐们最愿意看到的结果。


2011.1.30
发表于 2011-2-1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简单地说就是“学雷锋、人性化”。
为草根NGO成立基金,这是向前一步,也是现在全国开始的一种做法,但也要草根们明白,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也是有利有弊,也会有之前一基金的困惑。但时代是发展的,可以抱有希望。
发表于 2011-2-10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叔孙仲通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人民的好战士啊。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1-2-1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去追求任何东西,,,,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简单地说就是“学雷锋、人性化”。
为草根NGO成立基金,这是向前一步,也是现在全国开始的一种做法 ...
莫凡 发表于 2011-2-10 09:37


是啊。没有身份,只好这样办。不知道湖北团省委这次搞的基金收不收管理费。麦田现在注册了,算是解决这个问题了。

前几天看到关于云南的溜索医生邓前堆先生的报道。李长春要求中宣部、交通部和云南省把宣传先进典型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尽快给村里修桥。他说的很对。要解决实际问题,不要让这样的悲剧继续。单是感动有啥用呢?继续让邓医生溜下去?直到有一天掉在怒江里?感动的故事太多,说明有些问题不正常,说明有关部门未能尽职。李长春先生的意思,实际上是要让感动到此为止。我们学习先进人物,取其神即可,具体做法,尤其极端的做法,未必要学。
发表于 2011-2-12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现实是要把问题全部解决,目前我看不到希望,所以只好用感动的办法解决小撮问题,比没有的强些!
发表于 2011-2-1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2-1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现实是要把问题全部解决,目前我看不到希望,所以只好用感动的办法解决小撮问题,比没有的强些!
莫凡 发表于 2011-2-12 21:13



理解兄的意思。跟帖中所言感动具体有所指,即官方的“感动xx”之类。以前的做法,没有解决实际问题,而是让道德模范继续“感动”下去,越走越孤独。象这次能修桥,邓医生28年的感人行为画上了句号,感动不再有了,但是当地人的日子过好了,邓医生的出行也正常了。这比以前的处理方式好得多。
助学离不开用情,在乎志愿者和媒体善用耳。单单感动不够,更在乎组织建设、发展战略和社会文化建设。一些成功的NGO,包括麦田,在这上边做得很好。
发表于 2011-2-1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发表于 2011-2-15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帖谈的是媒体对道德模范、道德的态度。还有社会上的态度。去年前年曾写过两篇小帖《采取道德低姿态有利于公益发展》《说说枪打出头鸟》,谈到道德高姿态可能引发社会上的嫉妒心理。个人体会,过多谈道德、爱心,采取道德高姿态,弊病不少。多谈技术问题,显示专业水平,利于公益的深层次发展,也可望减少社会上的嫉妒情绪。爱心当然可以说,但不是说“我”多有爱心多有道德,这说多了会刺激某些人。可以说“你”来帮我们做公益,“你”有爱心,好人的帽子给他们戴。这样给我们的事业争取外援做加法,给他们的好人名声做加法,互利共赢。好人也是鼓励出来的。
有些人心理很奇怪的。《菜根谭》中有一段话:受人之恩虽深不报,怨则浅亦报之;闻人之恶虽隐不疑,善则显亦疑之。此刻之极薄之尤也,宜且忌之。
《呻吟语》中则这样说:世之人常把好事让与他人做,而甘居已于不肖;又要掠个好名儿在身上,而诋他人为不肖。悲夫!是益其不肖也。
平心而论,这样的人是很多的。少数人很极端。见不得别人好,哪怕只是个好人的空名。哪怕别人为社会做事有万般甘苦,他看不到,只看到人家“出名了”,然后醋意大发。越是道德之名他嫉妒越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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