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德”警

论“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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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花花不相信眼泪!
    花花不难过,更加不伤心,只是觉得很有意思!
    一个不能见光的人,注册一个新网名,在论坛上发表这篇大字报,或许觉得这样做力度还不足以引起大家关注,又马上以“佛山分社”的ID,全文复制到佛麦Q群里供大家方便阅读,用心可谓良苦也!至于这个ID是被他偷去的吗?——以他对佛麦之熟悉,我想大部分的人心中对答案都很明了!文中对花花的指责,认识我的人都能知道是莫须有的罪名, 根本没有一点值得我伤心和难过的地方。这个所谓的“德警”口口声声地说是为佛麦好,其实是在发泄私愤!——可笑!麦田是个公益团体,大家都是抱着助人的心来,本应是没有利益冲突的地方,但现在“德警”发现了有所谓的权力之争,为了佛麦的良性发展,为什么你不能当面指出或提出更好的建议?为什么反而是有针对性的人身攻击?你是真心为佛麦好还是别有用心?另外,我个人认为公益团体在权利义务方面可以说是不对等的,是有付出但没权利的地方,莫非“德警”你从这个只有你能看到摸到的权里得到了莫大的好处,所以才如此担心被谁“窃”去——把公益团体看成是个争名夺利的地方,可耻!
    当然,我也有过争当别人眼中的“官”的纪录:一年前,初入麦田,佛山是五区分布,于是选举各区麦田组长以方便工作,我是自荐做禅城区的组长。因为在我眼中,做一个这样的“官”,意味着自己更愿意比别人付出更多的精力、时间,甚至金钱!而这些换回来的不是有对别人发号施令的专利,而是能获得更多的快乐、更强的工作能力与更多人认同的价值体现感(这是我能很坦然说出来的“私心”)。后来,也曾有过麦民开玩笑对我说:“你有能力、有责任心,应该争取一下去做召集人啊。”我马上打住他们的话,我说:“我很清醒也很理智,虽然我很热爱麦田,但我深知自己的能力与定位,我的能力只去到写写稿子和策划一下活动。作为召集人应该是有能力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把事情做好的人。而我是没有这样的魄力的。加上召集人是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是没可能做到的。”做公益我只是“行有余力”,如果要为名为利,倒不如在单位搏杀,何必做那么多赔上时间、精力与金钱的公益事情呢?!
    二、感谢!
    1、感谢大家的支持。无论是知道事件前因后果或者仅仅是就事论事的麦友,在这个时候,都表现了他们应有的良知以及判断力,纷纷谴责这个“德警”的丑陋行径。客气话我不多说了,大家能肝胆相照,足矣。
    2、感谢这个叫“德警“的人写出这样的文章!看看回帖的人,有严词谴责的,有好心安抚的,有保持中立的,等等,大家都表现了各自最真实的情感,真好!感谢这个事件,让我更清楚地看到了好与不好的东西,让我对很多的人和事都心中了了,真好!透过这些,我能觉得自己又成长了,成熟了,真好!!
    三、花花毫不畏惧,不言退缩!
    莫老大你也说对了,我是没那么爱佛麦了。看着有的人不是把心思放在做实事上,尽是搞小动作来提防人家来跟他们争那些所谓的“权”、夺所谓的“利”,我烦透了!来麦田,说“伟大”点是为了帮助山区孩子,其实说白了就是图一份快乐,图认识一帮“对嘴型”的人一起吃喝玩乐,开心之余又能为别人做点事,这样的好事干嘛不做?!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因为坦荡所以无所畏惧,因为爱麦田所以不言退缩!
    四、建议!
    既然从我这里开了个头,既然大家都还希望佛麦健康发展,既然大家都看到佛麦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请都走出来去面对这些问题,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3-30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7][em17][em17][em17]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发表于 2009-3-30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讲得好麦田不是争名夺利的地方、支持你。[em17][em17][em17][em23][em23][em23][em23]
发表于 2009-3-30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压力,我有压力,你做乜挑逗我!麦田不应该是发泄私愤的地方!

为正义之花力撑到底!

发表于 2009-3-3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不知所为、
发表于 2009-3-30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吴峪葶在2009-3-30 21:37:00的发言:
楼主真不知所为、

点解我发来这里了、晕、对不起花花猪、本来是发去那个麦德这里的、何解来了这里呢?刚还在看麦德那文章、看莫凡的话、我真晕、唔好意思。

发表于 2009-3-3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佛山麦田,你们是麦田的骄傲。

发表于 2009-3-30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花花真是好样的,是个坦荡荡的君子!是我们所认识理智、能干的好猪猪!受委屈了,抱抱哈

发表于 2009-3-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花花来说个明白!该说的还是要说,没什么事值得藏着掖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30 22:40:29编辑过]
发表于 2009-3-30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多想给你洁白纸张?------

发表于 2009-3-3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花花

麦田是洁净的

没有什么权利之争可言

鄙视“德警”

发表于 2009-3-3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花花猪:我从来没怀疑过你对麦田的诚意,对你的支持是一如既往的.
发表于 2009-4-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发表于 2009-4-5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花花!有条件支持!先记上一顿饭先。

 

[em02]
发表于 2009-4-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我也要吃饭~~·
发表于 2009-4-5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在麦田的日子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日子,每个参与佛麦活动的朋友都显示出无私的爱心和诚意。我觉得麦田不会玩完,至少佛麦不会。

发表于 2009-4-7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正就不怕影斜,,,花花还是花花,我们依旧支持你!!!佛麦不会因为“德警”这样的小人而受影响的。大家不必多虑。

发表于 2009-4-11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多人都不认识哦,但是看到这个贴,支持一下“花花猪”!

"大家能肝胆相照,足矣。" !!!

你要感谢写这个贴的人,他(她)让你成长了!

我参加过几次活动,每次我都是被大家所感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参加活动,但是还是想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参与。

发表于 2009-4-2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之前就看了这篇帖子,想说点什么,只是那时候这篇帖子被锁掉了,只能把一些话埋在肚子里。

不过今天来佛麦晃晃,惊喜地看见因为花花的坦荡,被关掉的帖子重见天日,重新给予大家一个公正评价的机会。

其实要说的话很多人都说过了,公道与否,大家自有判断,尤其是对佛山很熟悉的各位麦友们。

小鱼是局外人,只能凭自己的感官,知道花花不是这位贴大字报的先生说的这种人。

何况,很奇怪的是,“夺”麦田的这种权力,应该是值得大大表扬的事情才是,不然,你来当好了,看你能够谋取什么呢?贴什么大字报,像红卫兵。还用马甲,像说错了话就会被镇压一样~

真是气愤,我不喜欢麦田里面出现这种乌七八糟的画面,要是正大光明,是言论自由和畅所欲言,可是这样偷偷摸摸,真是让我不吐不快。

小鱼路过,并谴责过。

到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1 9:42:18编辑过]
发表于 2009-5-1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猪猪,先过来让俺狠抱一下吧![em44]

深麦曾经也有发生类似事件,折腾的时间还不短,针对对象还是俺呢[em01]

对于这样的无聊之人无聊之事,完全不必理会!

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是谁非大家自有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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