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15|回复: 0

[讨论]关于中国红基会“博爱助学金”项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8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中国红基会“博爱助学金”项目

   在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看到了一个和麦田现今的麦苗行动有些相似,也是针对贫困儿童的学业问题的,不过,由于红十字会有着比较长久的历史和有政府的支持,很多地方都比较可以放手去做,比如募捐这一块,而我们麦田这方面就要严格许多,这是对麦田的自我保护,比如信誉,比如形象,比如发展模式,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很很有必要的,但是,相信我们会不断完善的,红十字会也有他不足的地方,就是他们没有我们那么人性化,账目透明度,凝聚力等等,不过,他们的一些还是可以让我们学习下的,大家可以多多参考学习下~

附:博爱助学金 背景

   据资料介绍,我国公共教育支出仅占世界公共教育总支出的1.04%,却负担着全球正规教育在校学生的17.9%,中国人均教育公共支出仅为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1/4。中国各个层次的教育都面临着经费紧张问题。而上世纪末开始的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对一些有孩子上大学的贫困家庭来说,增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孩子考上大学就意味着陷入贫困,每年近万元的学费、生活费让他们不堪重负。

      尽管政府已经初步建立了国家助学体系,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纷纷设立,但这些措施还不足以满足广大贫困生的实际需求。基于此,2006年底,中国红基会启动了“博爱助学金”项目:旨在通过社会途径,募集公益资金,在有关高校设立博爱助学金,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博爱助学金 捐赠方式

 一、网络捐款

      进入网络捐款(汇款请注明:博爱助学金)


      二、短信捐款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用户编辑短信“ 1”或“2”发送到“1069999303”,即向中国红基会“红十字天使计划”捐款1或2元;编辑短信“MY5” 或“MY10” 或“MY15”发送到“1069999303”,即向中国红基会“红十字天使计划”每月捐款5元或10元或15元。“1069999303”每月最高捐款限额30元。


      三、银行捐款

      账户户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银行账号:800100921908091001(汇款请注明:博爱助学金)


      账户户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1019014483874(汇款请注明:博爱助学金)

 

      账户户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内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70300059000427(汇款请注明:博爱助学金)

 

      账户户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外币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银行账号:800100086608091014(汇款请注明:博爱助学金)


      四、邮汇捐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

      干面胡同53号310室

      邮编:100010(汇款请注明:博爱助学金)


      五、现场捐款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干面胡同53号310房间(注明:捐赠“博爱助学金”)

博爱助学金 捐助回报

1、按照赞助的数额多少确定可冠以捐赠企业名称或捐赠个人姓名; 

2、捐赠1万元以上,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颁发捐赠证书; 

3、捐赠10万元以上,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颁发捐赠纪念牌; 

4、捐赠20万元以上可以安排捐赠仪式和新闻发布会,费用由捐方另行提供; 

5、捐赠100万元以上举行捐赠仪式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领导人及中国红十字会领导出席; 

6、依据捐赠数量和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规定,可由中国红十字会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领导为捐赠企业颁发中国红十字会勋章、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和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等奖章; 

7、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企业和个人可享受“所得税税前全额抵扣”的税收优惠; 

8、依据捐赠者意愿,邀请捐赠者到捐赠单位进行考察、回访。

 博爱助学金 捐赠标准

  捐助30万元以上,可定向资助一所大学冠名设立博爱助学金,资助30名大学生两年的学费。

博爱助学金 项目实施流程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8 21:58:44编辑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13 17:30 , Processed in 0.06730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