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932|回复: 18

[总则]中国麦田计划-扬州管理工作规范、群及论坛基本制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告]中国麦田计划扬州分社管理工作规范:
一、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纲领,遵从和谐社会理念,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所有活动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2.坚持自愿原则。只要认同中国麦田计划宗旨和章程,愿意为山区贫困学生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即可申请加入。在参与扬麦管理与活动过程中随时可以宣布退出;
3.坚持公开原则。所有事务均在论坛或QQ群中公布,接受所有成员和市民的监督;
4.坚持合理原则。主张志愿者在保障本职工作和家庭生活基础上参与活动。
二、注册流程:
1. 在www.mowo.cn 论坛注册并在扬州分社新人报道帖子中跟帖,留下相关资料。
2. 申请加入扬麦联络群(1群:23995122  2群:5214932),QQ昵称与论坛ID必须保持一致。
3. 留意联络群公告,积极参与扬州分社组织的活动。
三、加入准则:
1、注册后须参加三次以上活动,其中两次必须是图片展活动。活动时间要求:仓库整理衣物、书籍2个小时以上;图片展等活动3个小时以上.满三次活动后须考察一段时间后由五人决策团讨论后方可加入,成为麦田志愿者。
2、成为正式志愿者后须填写志愿者申请表、签志愿者服务协议书,购买“麦田三宝”(麦服,麦帽,麦徽),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两寸照片2张,由人事组将志愿者加入活动群(1054898),并发放红手绳、制作麦田工作证。
3、活动群成员系扬麦正式成员,须有一定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积极维护麦田形象,主动参与扬麦的管理和活动筹划,凡三个月内未参与任何扬麦活动的,并未向人事组或五人决策团成员说明原因的,经五人决策团讨论后予以清退。
4、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任何志愿者均可在论坛或活动群中公开申明退出扬麦,人事组发现志愿者申明后应与本人联系确认,确认后在论坛或活动群中公告。
5、已被清退(活动群)或申明退出扬麦的人员如重回扬麦。(按照加入准则的第1条执行)

四、管理制度
1、每月例会制度。每月的第一个周日下午2时整在仓库三楼举行例会,总结上月活动情况,研究制定本月活动规划,商讨扬麦有关事宜。五人决策团成员和各小组成员必须参加,如有特别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人事组请假。其他有兴趣的志愿者可自行参加,参与讨论有关扬麦建设事宜。
2、集体研究制度。有关活动安排、人员加入与清退、对外宣传等事宜须经五人决策团集体研究决定,并由人事组登记备案,每月例会中由人事组对集体研究的事项作出公布和说明。
3、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组全权负责所有涉及扬麦活动的经费收支,帐目公开,每月公布一次。所有代办事宜凭据报销,须有交办人、经办人、证明人签名确认,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确实无法出具收据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经交办人、经办人、证明人签名确认后向财务组报销。报销时间统一在每月例会时间。
4、分歧磋商制度。扬麦成员之间应和平相处、荣辱与共,遇有分歧可以相互讨论乃至争论,但宗旨必须是为了扬麦更好地发展。遇有无法解决的争议事项,由五人决策团成员召集双方进行磋商,或在例会上提出共同商讨。禁止无目的的人身攻击和不利于团结的讽刺、谩骂,发现上述情况由五人决策团成员提出警告,不听警告继续上述行为者经决策团讨论后可对其进行请退。

[公告]扬州麦田计划各群及论坛基本制度:

1、群及论坛内严禁发布任何广告。
2、群及论坛严禁涉及政治、黄色、暴力等不适宜内容。
3、群及论坛里可以发表不同意见,不可以做无谓的争执,不允许有针对性的语言攻击,如遇较大分歧和异议请向五人团反映,并可要求五人团形成议项在例会上协商解决,若情况特殊也可要求五人团讨论后召集麦民召开临时会议协商解决。
4、联络群管理员必须积极主动回答群成员关于麦田的提问。
5、群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对违规行为向管理员举报。

附(一):监督与处理办法:
1、各群管理员和版主应该积极主动的管理好各群及论坛。
2、对违反《扬麦各群及论坛基本制度》的成员应该及时制止和警告,若因未制止而产生严重后果的,将取消管理员和版主资格。对制止未果并且情节严重的可事先不报五人团直接踢出群或锁定帖子(一般情况须经五人团讨论决定)。


附(二):五人决策团名单及联系方法:
找火的雪人 郭振华 Q:80473180  T:13813149493
客舟听雨     戴爱民 Q:33998023  T:13852700241
核      子      曹四海 Q:16172029  T:13605270369
水煮爱情     郑   亮 Q:173907364 T:13665247648
幽      灵      李   程 Q:11569665   T:13665258
96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9 1:05:29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2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志愿者必须了解的流程和规章制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2 13:12:00编辑过]
发表于 2007-10-1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认真学习

[em01][em01]

发表于 2007-10-2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值班 ~~!!
发表于 2007-10-25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学习,谢谢共享!
发表于 2007-10-2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参加过云南的一对一资助活动,现想在扬州地区认一对一资助,能帮助我介绍一位是六年级的学生,家庭比较困难,但个人学习优秀的孩子,做为人的资助对象?
发表于 2007-10-2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QQ:175483486,电话13951044909,请扬麦的朋友帮助我?谢谢了
发表于 2007-11-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注册了,想参加!
发表于 2007-11-13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 好久没来了  顶下 !!!!!
发表于 2007-12-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我何时才能成为扬麦正式志愿者加入活动群呢?呵呵
发表于 2007-12-6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7-12-1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人阿阿眉,希望多来江苏指导工作[em01]
发表于 2008-3-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
发表于 2008-3-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是这样 哦  知道 了 以后会这么做的。
发表于 2008-6-2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发表于 2008-9-1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学习[em01]
发表于 2008-12-28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加入扬麦联络群(1群:23995122  2群:5214932),QQ昵称与论坛ID必须保持一致。

 

 

 

[em04]怎么申请啊?国寶餹餹想申请加群
发表于 2008-12-28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加入扬麦联络群(1群:23995122  2群:5214932),QQ昵称与论坛ID必须保持一致。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怎么申请啊?国寶餹餹想申请加群

QQ查找,发送申请就可以了啊

发表于 2009-1-20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在扬州地区认一对一资助,能帮助我介绍一位是4或5年级的学生,家庭比较困难,但个人学习优秀的孩子,做为个人的资助对象?电话13092092001  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0 18:01:39编辑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13 15:36 , Processed in 0.07751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