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莫凡

一次对话,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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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民間?有什么區別么?
做同樣的事,做同樣的人。
人們都在犯同樣的毛病,好像“你是什么人就應該做什么事,不是什么人你做什么事就是不應該。”
幾乎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做什么事的什么人,於是就得有個什么合法保證非法論證。

假始一個壞人忽然良心發現,做起人生第一件好事,而不幸被我發現時,我是不是要責問他:“你有注冊嗎?你有證書嗎?沒有就別在這裡做好事,這是有資格的好人做的!”

其實,一個人做什么事就是什么人。
你如果對麥田不放心,那是你不了解麥田,不了解麥田人。
叫我拿個證明讓你放心,我有這個必要嗎?我長帥你看上我怕我將來傷你的心是不?一邊去!

手持金箍棒的不一定是孫悟空,跟牠一模一樣的還有個六耳彌猴呢~
長翅膀的人呢也不一定就是天使,很可能是鳥人。

我沒說很多“合法”的是鳥人哦~[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7-2-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间力量不可忽视. 坚持!

发表于 2007-2-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 加油~ 前进~
发表于 2007-2-8 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唐糖在2007-2-7 17:01:00的发言:

政府?民間?有什么區別么?
做同樣的事,做同樣的人。
人們都在犯同樣的毛病,好像“你是什么人就應該做什么事,不是什么人你做什么事就是不應該。”
幾乎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做什么事的什么人,於是就得有個什么合法保證非法論證。

假始一個壞人忽然良心發現,做起人生第一件好事,而不幸被我發現時,我是不是要責問他:“你有注冊嗎?你有證書嗎?沒有就別在這裡做好事,這是有資格的好人做的!”

其實,一個人做什么事就是什么人。
你如果對麥田不放心,那是你不了解麥田,不了解麥田人。
叫我拿個證明讓你放心,我有這個必要嗎?我長帥你看上我怕我將來傷你的心是不?一邊去!

手持金箍棒的不一定是孫悟空,跟牠一模一樣的還有個六耳彌猴呢~
長翅膀的人呢也不一定就是天使,很可能是鳥人。

我沒說很多“合法”的是鳥人哦~[em01][em01][em01][em01]

唐家妙论!![em17]
发表于 2007-2-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否有名分,麦田在各位麦民心中都是最棒的!!
发表于 2007-2-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之后感触良多, "两多,两少"?

麦田加油!加油!加油!

发表于 2007-2-8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中的行政观念中,普遍地还有“恐非症”,即害怕“非政府组织”,生怕他们哪个环节上出问题,自己要背责任。”

---- 不光是怕自己要背责任的问题,很多时候是怕非政府组织的所做所为折射出了他们的一些无能和不作为吧。

发表于 2007-2-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點也不意外民間的力量大過政府。

做助人为乐的事情!

发表于 2007-2-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加油!
发表于 2007-2-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也好,合法也罢,麦田的事迹都会被人永远的流传及继承下去的.麦田,加油!
发表于 2007-2-8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我们的麦田!!!
发表于 2007-2-8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不考虑这些

我做:我想做的我能做的

不需要理由不需要你的肯定

发表于 2007-2-8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麥田加油!

相信麥田!

发表于 2007-2-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目前状况而言  我国政府对于公益类非政府组织算不上限制,更象是“视而不见”:刻意回避非政府组织存在与发展这一事实。绝大部分限制性的法律及政策,其实是出台于本世纪初以及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政府对结社行为的限制性立场主要针对特定时期的特定政治事件,而公益性组织的受限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殃及池鱼式的后果。

我觉得,从立法层面放宽注册登记方面的不合理限制,给非政府组织一个合法的身份和正常的发展空间,只是早晚的事情。如果没有战争之类意外事件打乱,变革和开放的进程会一直进行下去,在某个临界点上打破坚冰。麦田和其他民间公益组织一样,能以自己的行动对这一进程起到或大或小的推动作用,这点毫无疑问。但对于某一个具体的民间组织而言,首先需要关注的重点不在外部,而在自身。
  

立法上的解冻对于我国民间组织整体的发展是一个机会。但机会并不只是机会,也不总是机会。他对于那些有充分准备(这包括使自己尽快与即将来临的形势相适应的一切努力,不仅指心理上的准备)的人而言是机会;而对于那些没有切实准备的人或组织,他不仅不是机会,反而可能构成一种打击。

非政府组织面临的现状是,他自己的地位在法律上往往是个空白,政府有意或是无意的忽略他,他被从立法这个最基本的层面限制,仿佛涸辙之鲋,无论多么努力,也只能在极其有限的水中活动。但是,如果突然来了一场大雨,将涸辙之鲋送入江湖,是否每条鲋鱼都如同来到乐土,可以自由健康的生长强大呢?肯定不是这样。相反,突如其来的自由、不曾经历的辽阔水域、未知的水生动物,都对她构成威胁。如果她对未来的一切不曾有过最基础的准备,那么自由和宽裕带给她的灾难性后果是不难想见的。
  

倘若立法放宽了注册限制,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麦田能否在一个不很长的时间内从实质和形式两方面使自己符合注册条件,进而完成合法化。如果同类组织用了三个月,而我们用了半年才做到,那么我们可能在第二次起跑的初始阶段就使自己处于不利状态。在立法放宽之后,尤其是同类组织注册之后,麦田遭受的质疑和压力必然加大,这是机遇转化为不利的典型方式。
  

其次,如果麦田及时完成了注册,实现了身份合法化,他必将遭遇更为严格的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严格的监管监督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其前提是麦田自身制度和组织的严密性足以与监管行为相适应。在被官方忽略的情况下,麦田可以选择自己的方式对公众、尤其是对捐赠者负责;但在合法化之后,首先必须依照某些特定的形式对公众和捐赠者负责,而这些特定形式可能是到目前为止都不为我们所熟悉的。这种压力在财务等敏感领域将表现的尤其突出。

 

此外,一但注册放宽,将有大量的公益性组织浮出水面,为公众知晓,而各类公益性宣传活动的频率必然提高,如何拿出麦田独有的力量和方式触动人心,避免和打破公众在公益性宣传上可能产生的“审美疲劳”?
  
麦田和其他公益性组织的关注焦点可能有所重合,注册放宽后非政府组织的整体发展将导致重合的增多,这就必然在某些地区和领域形成和加剧竞争关系,如何处理才能使麦田和其他组织间形成良性竞争与长期协作?
  
随着政府对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立场转变,在放宽限制之后可能有一些鼓励措施(比如捐赠者税收优惠等)出台,我们是否有能力实现此类鼓励措施,是否有相应的专业人才从事具体操作?


  

外界的变革是否对我们有利,不仅取决于变革本身的性质,更取决于我们对变革的认识程度以及适应变革的准备程度。从这个角度看,眼前的客观障碍,包括立法的僵硬和变革的缓慢,也不全是坏事,它至少为我们的麦田改革——为我们抢在外力规范到来之前进行自我完善的行动——赢得了时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8 16:56:31编辑过]
发表于 2007-2-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7][em17][em17][em17]耳朵,你果然厉害!!!
 楼主| 发表于 2007-2-8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0]谢谢!
发表于 2007-2-8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耳朵在2007-2-8 16:46:00的发言:

    就目前状况而言  我国政府对于公益类非政府组织算不上限制,更象是“视而不见”:刻意回避非政府组织存在与发展这一事实。绝大部分限制性的法律及政策,其实是出台于本世纪初以及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政府对结社行为的限制性立场主要针对特定时期的特定政治事件,而公益性组织的受限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殃及池鱼式的后果。

我觉得,从立法层面放宽注册登记方面的不合理限制,给非政府组织一个合法的身份和正常的发展空间,只是早晚的事情。如果没有战争之类意外事件打乱,变革和开放的进程会一直进行下去,在某个临界点上打破坚冰。麦田和其他民间公益组织一样,能以自己的行动对这一进程起到或大或小的推动作用,这点毫无疑问。但对于某一个具体的民间组织而言,首先需要关注的重点不在外部,而在自身。
  

立法上的解冻对于我国民间组织整体的发展是一个机会。但机会并不只是机会,也不总是机会。他对于那些有充分准备(这包括使自己尽快与即将来临的形势相适应的一切努力,不仅指心理上的准备)的人而言是机会;而对于那些没有切实准备的人或组织,他不仅不是机会,反而可能构成一种打击。

非政府组织面临的现状是,他自己的地位在法律上往往是个空白,政府有意或是无意的忽略他,他被从立法这个最基本的层面限制,仿佛涸辙之鲋,无论多么努力,也只能在极其有限的水中活动。但是,如果突然来了一场大雨,将涸辙之鲋送入江湖,是否每条鲋鱼都如同来到乐土,可以自由健康的生长强大呢?肯定不是这样。相反,突如其来的自由、不曾经历的辽阔水域、未知的水生动物,都对她构成威胁。如果她对未来的一切不曾有过最基础的准备,那么自由和宽裕带给她的灾难性后果是不难想见的。
  

倘若立法放宽了注册限制,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麦田能否在一个不很长的时间内从实质和形式两方面使自己符合注册条件,进而完成合法化。如果同类组织用了三个月,而我们用了半年才做到,那么我们可能在第二次起跑的初始阶段就使自己处于不利状态。在立法放宽之后,尤其是同类组织注册之后,麦田遭受的质疑和压力必然加大,这是机遇转化为不利的典型方式。
  

其次,如果麦田及时完成了注册,实现了身份合法化,他必将遭遇更为严格的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严格的监管监督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其前提是麦田自身制度和组织的严密性足以与监管行为相适应。在被官方忽略的情况下,麦田可以选择自己的方式对公众、尤其是对捐赠者负责;但在合法化之后,首先必须依照某些特定的形式对公众和捐赠者负责,而这些特定形式可能是到目前为止都不为我们所熟悉的。这种压力在财务等敏感领域将表现的尤其突出。

 

此外,一但注册放宽,将有大量的公益性组织浮出水面,为公众知晓,而各类公益性宣传活动的频率必然提高,如何拿出麦田独有的力量和方式触动人心,避免和打破公众在公益性宣传上可能产生的“审美疲劳”?
  
麦田和其他公益性组织的关注焦点可能有所重合,注册放宽后非政府组织的整体发展将导致重合的增多,这就必然在某些地区和领域形成和加剧竞争关系,如何处理才能使麦田和其他组织间形成良性竞争与长期协作?
  
随着政府对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立场转变,在放宽限制之后可能有一些鼓励措施(比如捐赠者税收优惠等)出台,我们是否有能力实现此类鼓励措施,是否有相应的专业人才从事具体操作?


  

外界的变革是否对我们有利,不仅取决于变革本身的性质,更取决于我们对变革的认识程度以及适应变革的准备程度。从这个角度看,眼前的客观障碍,包括立法的僵硬和变革的缓慢,也不全是坏事,它至少为我们的麦田改革——为我们抢在外力规范到来之前进行自我完善的行动——赢得了时间。


[em10][em10][em10][em17][em17][em17][em17]
 楼主| 发表于 2007-2-8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nigiel在2007-2-8 17:46:00的发言:

[em10][em10][em10][em17][em17][em17]
我没找错人吧!
发表于 2007-2-8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厉害的,就我笨[em04][em04]
发表于 2007-2-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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