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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马鞍山分社麦友交流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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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新人入群后须首先阅读本群规,并在群内报道。

2)第一时间修改群名片,格式:论坛名称。

操作:群设置—修改自己的群名片—论坛名—确认。(不会操作修改请私聊管理协助修改)

3)不允许恶意刷屏(群主除外,允许群主善意刷屏)。

4)以工作交流为主,支持感情交流,但不得影响工作交流。

5)群内允许存在不同观点,但不得对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

6)及时查收群邮件,并予以回应,积极发表意见。

7)本群倡导讲文明讲礼貌,在线三天内不发言属不爱群的表现,长期潜水是严重违反群制度的行为。

8)本群无法保证群成员不走私,请自觉抵制诱惑,用实际行动响应群纪律,支持您向管理员举报。

9)本群是开放平台,对群成员之间私下联络感情不承担任何风险,只能在道义上谴责对方。

10)自加入本群后即表明你认同中国麦田计划的理念,并努力履行自己加入这个团体的最初承诺。

对任何违反上述群规的行为,由管理员进行处理。

讲文明讲礼貌的行为:

A、路上遇见群主,主动问好。

B、工作日在线,群内报道(问好)。

C、积极发言,活跃气氛。

D、群里有咨询,主动帮助。

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

A、家里来客人(新童鞋报道),视而不见。

B、群气氛正好,无故退席。

C、潜水。

D、孤芳自赏。


发表于 2014-2-1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有缘才能相聚,
有心才会珍惜
用相知相守换地久天长。。。。
发表于 2014-2-16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其实看到群主,不需要那么隆重的!
发表于 2014-2-17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其实看到群主,绝对不能拍砖!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其实看到群主,绝对不能拍砖!
风回路转 发表于 2014-2-17 08:36



   哈哈哈,你们看着办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有缘才能相聚,
有心才会珍惜
用相知相守换地久天长。。。。
不够潇洒 发表于 2014-2-16 23:54



   港的迪摆!!!!赞一个!
发表于 2014-2-17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当群主 或 管理员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当群主 或 管理员
合肥@溪流 发表于 2014-2-17 08:47



   
发表于 2014-2-1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严守制度哈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严守制度哈
浅白 发表于 2014-2-17 09:31



   
发表于 2014-2-17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其实看到群主,绝对能拍砖的,可以多拍两块
发表于 2014-4-16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钢琴键上猫


    哈哈哈   调皮的猫!
发表于 2014-4-16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4-4-16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4-18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好多好多个!哈哈哈
发表于 2014-4-2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那帅气、潇洒、英俊、风流、睿智、大气、聪慧(省略7777个字)的群主老大,你简直帅呆了,酷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2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那帅气、潇洒、英俊、风流、睿智、大气、聪慧(省略7777个字)的群主老大,你简直帅呆了,酷毙了
风已逝 发表于 2014-4-27 19:28


发表于 2014-12-20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主寿诞要送红包不?
发表于 2015-1-2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快过年了把群猪卖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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