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274|回复: 14

参加福利院活动的麦友们:请相互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ekeok 于 2011-5-22 12:03 编辑

参加福利院活动的麦友们:请相互转告


1、参加福利院活动中有麦友自带相机拍摄了些现场照片,为了保护儿童们的隐私,请拍摄的朋友不要把照片上传到网络上,以便给孩子们一个安静成长空间…另外笨叶子在网络上随即搜索过,仍然发现了一些相关福利院曝光儿童的图片…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及时删除,谢谢啦!
2、关于福利院阿姨管教孩子们的一些相对粗鲁的言语和动作,那是一种必须的特殊管教方式,大家私下交流就可以了……
3、其三稍后带来福利院5月总结帖子
发表于 2011-5-22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很有必要
发表于 2011-5-22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悄悄飘过。。。。。。。
发表于 2011-5-22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院长!!
发表于 2011-5-22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刻意路过!收到!!
发表于 2011-5-22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东西每个志愿者都应该注意到。
发表于 2011-5-22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麦田志愿都、加油、、、、、
发表于 2011-5-22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建议,呵呵,希望大家配合院长%……
发表于 2011-5-22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支持,当然啦!我一张相都没影,就被影了两张集体相!
发表于 2011-5-22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怪叔叔辛苦了!!
发表于 2011-5-22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怪叔叔是个灰藏认真的领队 下次跟你混了
发表于 2011-5-2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以上注意事项我们会注意的,我们能理解的哦,呵呵,支持一把
发表于 2011-5-2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院长”不愧是福利院活动的长官,处处为孩子着想,顶了
发表于 2011-5-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一定不能让孩子受到伤害,楼主想的真周到!
发表于 2011-5-24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定遵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15 13:44 , Processed in 0.07065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