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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计划佛山分社4.11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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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font size="5">时间:2009年4月11日星期五 晚 <br/>地点:顺德<br/>参加人员:中哥、乐之者、蓝天(SU)、花花猪、九歌、麦田校长、祭祆儿<br/>&nbsp;<br/>现将会议讨论及决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br/>1、召集人交替:<br/>由于佛麦原召集人乐之者任职届满,且自身工作繁忙,已主动请辞。经讨论,推举蓝天(SU)为佛麦新召集人。 <br/>&nbsp;&nbsp; (感谢乐之者在过去一年来作为召集人为佛麦所做的一切——二哥,辛苦了!也对新召集人蓝天(SU)抱以十二万分的期待及信任,期望并相信SU姐会接好二哥的工作,和全体佛麦一起做将麦田的工作做得更好。) <br/>2、财务问题:财务情况透明化。<br/>本着对资助人与捐款人负责任的态度,应部分资助人的要求,将在论坛公布过去既往的财务收支报表,且以后每当佛麦帐户发生异动都必须在一周内公布。<br/>3、物资管理问题:建立物资台账。<br/>为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方便物资调配,将对目前的库存情况进行整理并建立台账。以后每次活动所募集物资及物资流向和库存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在论坛实时公布。<br/>4、处理问题保证时效:<br/>若分社有重大动议,在相关责任人提出并通知各理事后,各理事须在最迟三天内回复表态,否则,即视为默许。在特殊紧急情况下,要立即表态。<br/>5、实施项目负责人制度:<br/>以后每次活动将实施“谁牵头,谁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制,牵头联系活动的人即为项目负责人。<br/>项目负责人有权就当次活动在佛麦内部实施人员召集、资源调配。同时,在有问题需要协调的时候,有权要求各理事及召集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蹉商并决定。项目负责人要全程负责活动的进展,也有义务将活动的全部情况在论坛公布。项目负责人对理事会及召集人负责,同样,理事会及召集人也有责任与权利监督项目负责人的工作。<br/>6、论坛活动贴保持更新:<br/>每次活动结束,除了发布活动总结贴外,还须在专门的活动日志贴进行更新。除此之内,每次会议内容也须跟贴更新。此项内容由召集人负责。<br/>7、QQ群管理:<br/>群管理员必须保持长时间在线。群管理员必须有责任心与积极性。及时更新群公告,遇到特别通知内容时,可以保证实时滚动发布在群里发布通知。<br/>群管理员必须对群成员负责,保证群信息无害化,对于发布有害信息、商业广告、非麦田募捐活动通知的,视情况给予警告或直接清理出群。<br/>群管理员必须承担起对新加入成员的指导工作。<br/></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5 11:03:35编辑过]


发表于 2009-4-1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font size="7">字真大。</font>

发表于 2009-4-15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p>请大家大力支持、参与佛麦工作!</p><p></p><p>本人目前是暂当佛麦召集人之职,欢迎有能有才有识之士积极自荐当召集人一职</p><p></p><p></p>

发表于 2009-4-1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辛苦了!

发表于 2009-4-1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p>&nbsp; 阿&nbsp;su : 辛 苦 你 啦 !!!</p>

发表于 2009-4-1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p><font size="5">支持</font></p>

发表于 2009-4-16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佛麦~~~~[em23][em23][em23][em23]
发表于 2009-4-1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p>看的出大家的郑重,看得出大家的辛劳,佛麦一定会更茁壮的。感谢二哥,真的辛苦了,我能加入麦田全是因为你!阿su以后要更辛苦了,严重支持你,大姐!</p><p>我在这里祝福大家!</p>

发表于 2009-4-1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6 编辑

感谢乐之者,支持SU!!![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9-4-16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7 编辑

<p>齐心协力做好佛麦</p><p>[em01][em01][em01]</p>

发表于 2009-4-1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7 编辑

支持SU姐!一定行的!&nbsp;&nbsp; 欢迎来肇庆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6 23:30:21编辑过]


发表于 2009-4-1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燕儿 于 2015-12-11 15:37 编辑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心心123321</i>在2009-4-15 22:34:00的发言:</b><br/><p>&nbsp; 阿&nbsp;su : 辛 苦 你 啦 !!!</p></div><p></p>美女,有空时多出来参加活动,有大家的支持,我就没这样辛苦了呀[em07][em07]

发表于 2009-4-1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indyfeng在2009-4-16 23:30:00的发言:
支持SU姐!一定行的!   欢迎来肇庆玩!

谢谢枫叶!去肇庆时找你哈

也欢迎来佛山玩![em23][em23][em23]

发表于 2009-4-1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支持!
发表于 2009-4-1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啦![em01]
发表于 2009-4-18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召集人上任三把“火”,支持和建议新召集人(SU)第一把“火”先“伙”同大家吃饭并主动买单。[em02][em02][em02]。第二把“火”,“伙”同大家一起打打羽毛球或其他活动并主动给场地租金。[em07][em07][em07].第三把“火”“伙”给佛麦每个麦友送个小礼品作纪念品。[em24][em24][em24].
发表于 2009-4-18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U[em23][em23][em23]
发表于 2009-4-2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麦田校长在2009-4-18 20:15:00的发言:
新召集人上任三把“火”,支持和建议新召集人(SU)第一把“火”先“伙”同大家吃饭并主动买单。[em02][em02][em02]。第二把“火”,“伙”同大家一起打打羽毛球或其他活动并主动给场地租金。[em07][em07][em07].第三把“火”“伙”给佛麦每个麦友送个小礼品作纪念品。[em24][em24][em24].

哈哈哈哈,我支持这个提议^_^

顺便提前报名参加一下嘿嘿~~

发表于 2009-4-22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力支持SU,[em17][em17][em17]
发表于 2009-5-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0][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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